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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快的一年又快過去了
回想今年自己在巴哈上竟然也發表240篇文章 其中遊戲文最多  生活經驗文銳減
想想當初 只是想分享一下遊戲心得  沒想到竟然寫了那麼多篇
中間還當過快一年的達人
後來因文章方向與站方不符 索性就不發達人文了
最近發的文,內容也比較松散,看的人好像也愈來愈少

直到有天看到一篇文章,整個人驚了起來...
是有關著作權法的,大意是說 雖然拿自己買下來的遊戲 拍了圖 然後發心得文
但最後圖的所有權 還是遊戲公司的...
看到這裡整個人就幹了
大家都以為自己寫文幫遊戲公司推廣 但事實上並沒有獲得授權
哪天有糾紛的話還是自己吃虧

目前巴哈好友裡,圖文量最高就是我和另一位金手錶
我們這種圖多字少的 比較難符合著作權所謂的 「合理引用」 範圍
因此要特別小心,別得罪了商家 。

再來絕倫逸群和夜歌,雖然圖文比例均
絕倫還加上個人主觀 非商業用途 ,一樣是無效的
圖還是廠商的

比較安全的寫法是張小仙,字多圖少
而且它的圖是引用官方公開宣傳圖,或某開放網站之圖
不像我啦、手錶、夜歌、絕倫自擷圖

大家看到這兒可能跟我一樣整個爛叭火,著作權就是這麼保護創作過度
之前,甚至有一人拍了一圖攝影圖,只要誰未經同意引用他的照片
他就告對方一張賠150萬,被告的都是一堆同學 一堆涉世未深的菜鳥
很不幸的法律保護懂法律的人,最後聽說那些同學只能消極的發起抵制某人的作品

發遊戲圖文心得 最安全的作法就是寫信獲得遊戲公司授權 這樣絕對不會有爭議
那麼 這麼不平等的情況下 還要發文嗎?
在實務上,遊戲公司是不太會對個人創作文章開刀,除非惡意重傷或不公正批判引來側目時
所以大家發文別太情緒化應該還是可以安然渡過。
最近的實例是有個人寫了古劍奇譚的圖文攻略,結果被官方告(因為官方也想發行圖文攻略賺一筆)。意思是說,只要你發的圖文沒有擋人財路,就不太會有商家找你麻煩
當然最穩的方法就是不要發文
沒紀錄就沒證據 。

這樣想想,寫文也真是吃力不討好 。
不僅面臨著作權官司,還要面對一些酸文的人 ,尤其是一些遊戲保皇派的
只要寫遊戲哪裡不好,那些人受不了缺點,馬上跳出來酸

不經一事不長一智
我想以後會減少發文量,或是學張小仙只引用遊戲官方宣傳圖,或
跟遊戲公司取得授權,只發該公司產品,或是只發純文字文 不然這樣大量發圖文心得沒好處

----另外 40歲了嘮叨一下----
1.人生要過的順 ,嘴砲功力一定要強化。
2.能用錢解決的都是簡單的事。
3.男歡女愛和前世因緣有關,好好珍惜出現在你身邊的人。
4.人生就是賺錢搞妞(搞帥割),別想的太複雜。
5.幹。(這就是人生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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